PO文学 > 精品文学 > 不准撒娇[穿书] > 分段阅读_第 131 章

分段阅读_第 131 章

    不准撒娇[穿书] 作者:公子于歌

    光,眼神明亮。

    这是他平生第四次见到十七岁的骆闻声。

    多么可怕的,自虐的执念。豪饮鸩酒,只为止一时的渴。

    ——

    宋琛听着《微风细雨》,觉得自己写进去了。

    “微风伴着细雨,像我伴着可爱的你。”

    感触特别深。

    他在电脑跟前趴了好一会都没起来。

    他其实从动笔开始就一直在犹豫,余诺是穿越人的设定,是一开始就揭露,还是到最后再揭露。

    关于叙述顺序,他其实做过好几种方案,最后还是选择用衰老做开头,穿越以后的相知相爱做主题,不过他本来是打算在写完全篇以后,在结尾部分再揭露从一开头开始,受就已经不是第一次经历这件事,不过写着写着,就在这刚穿越的当口,就揭露出来了。

    他很担心在知道这是周而往复的悲剧以后,还有几个读者会跟着读下去。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是一般的穿越文,有类似前世今生的梗,前世虐,今生甜,其实就是重生文的套路,读者看的时候不会觉得堵心,因为穿越过来主打相识相爱,按寻常套路这一世肯定很甜,结尾也会很圆满。

    受是不死之身,在攻老死以后,他穿越到过去,和攻重新开始,这时候读者突然发现,原来这已经不是受第一次穿越回去,他对于悲剧无能为力,饮鸩止渴的爱情,终将还是悲剧的循环上演,执念的或许很带感,读起来却很堵心。

    因为知晓了结局。

    他也就是现在不缺钱,敢这样写。

    但是宋琛觉得好虐hǎoshuǎng啊。

    他从刚开始落笔的时候就因为心里想着这个梗,觉得很带感。要知道知不知道反复穿越梗,在从开头读这篇小说的时候,是完全不一样的感受。

    知晓最终结局的余诺,是怀着一种怎么样的心情,在骆闻声失踪以后,按着前世的轨迹寻找他,然后带着他回家,看着他一次一次装死,最后真的死在自己怀里。

    要知道骆闻声死的那部分,他写失智的骆闻声忽然清醒,叫了一声“诺诺”的时候,那一句“余诺知道,就是这一天了”,简直虐到他一写出来就泪崩啦。

    我知道这开头的美好,结果对于你我却都是煎熬,可这夹杂着碎玻璃渣的糖,重来一次,我就是愿意再吞下去。

    写进去以后沉浸其中,会代入到角色里,想着余诺躺在地上仰望十七岁的骆闻声的时候,心里是什么感受。

    太他妈虐啦,他就爱这种偏执的糖中带刀的人和故事!人不在这酸爽中bào发,就在这酸爽中灭亡!

    其实仔细想一想,《离婚》也是这种路数。

    他估计是现实里太麻木,所以偶尔会有肆意的疯狂,想尝尝这酸爽的滋味。人要有机会,就是应该生生死死爱一场,重来一次也不后悔的人生,才是最完美的人生呀。

    他就放了一首《star sky》,特别激昂的一首纯音乐,脑子里浮现着余诺在冬日的清晨奔跑的场景,他穿越几世重复这一刻的奔跑,只因为心中奋不顾身的爱,他如果能拍出来,他肯定拍的很带感,奔跑,也是很多作者心目中的经典桥段,最好能跑多快跑多快,刮着大风。

    他在激昂的音乐里摇头晃脑,头发晃的乱乎乎的,以至于外头有人进来他都没察觉。

    今天是周末,赵近东一大早出去见朋友,见完就回来了,家里静悄悄的,他问王妈:“都不在家?”

    “太太去周家了,小琛在楼上写小说呢。”

    周末居然还老老实实地待在家里,赵近东很是意外。

    其实不止他意外,王妈和陈嫂也都觉得最近宋琛变了不少,好像是从搬回来以后,xing子就比以前收敛多了。赵太太说这是尝到了甜头的缘故。

    “他跟老二如今关系比以前好多了,我跟他说过几次,他估计是听进去了。”其实她们都挺喜欢如今的宋琛,以前的宋琛大概全世界也就赵家几个男人喜欢,她们都有些受不了,太能闹腾了,脾气也差。

    他和赵近东的婚姻如果还想拯救,改变就是必需的。以前在这段婚姻里
新书推荐: 快穿之肉欲人生 色彩斑斓的生活(1V1,BG) 春风雨(纯百) 排斥信息素 佛系古代生活 完美扮演法 火红年代从私人订制开始 妖王吃错药 三十天冷静期 八零致富从做彩灯开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