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凰妃太抢手 作者:盗幕笔
天才凰妃太抢手 作者:盗幕笔
V71
虽然在北堂府也是主仆有别的,但那也就是小红小翠在一旁伺候着用饭,这一子十来个膀大腰圆的汉子立在这里,可真让人觉得没食欲。
北堂雪思量了一会儿开口道:“左右今日也不是在府中,大家就坐在一起吃顿饭吧。”
北堂霄忙道:“小女且,这可不行,我们只是奴才这样会坏了规矩的。”
“难不成你们不吃饭了?你们真的不吃饭了怎么有力气保护我?若是出了什么差池,可怎么办?”
北堂霄顿了顿,缓缓开口道:“呃,回小女且,我们随身带了干粮。。。。。”
这个北堂雪倒没想到,出个门备的倒是齐全,愣了一瞬软硬兼施的道:“这里是佛门重地,主张的是众生平等,就不必再分什么主仆了。且这些菜我们三人哪里吃得完,浪费也是可惜,若你们真的把我当成主子看,就赶紧坐。”
十来个侍卫站也不是坐更不是,皆把目光投到北堂霄身上,北堂霄一时觉得责任重大。
“小女且,属觉得。。。”
他还未说完北堂雪就指了指墙上悬挂着的那个静字。
北堂霄看了看那幅画,再也不说什么,一副我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的模样,僵硬的坐了来。
其他侍卫见状也都纷纷坐了来,堆心和垂丝便也坐到了北堂雪的身侧。
宿根拿起竹筷,笑着道:“经过这次想必你们也该长了记性了,回你们小女且说什么就是什么,就是你们十张嘴加在一起也未必是你家小女且的对手。”
北堂雪笑瞥他一眼,“我哪里及得上宿公子一半,一句话就能把我这两个丫鬟说的面红耳赤的。”
北堂霄见气氛融洽,也知北堂雪确是个好相与的,也不再那般拘束:“宿公子,您前面还提醒我们不要得罪小女且,后面就把自己推进火坑了?”
众人一阵哄笑。
北堂雪佯怒的望着北堂霄:“竟把你家小女且比喻成火坑,小心我待会儿第一个就把你给烤熟了。”
侍卫北堂鸣插一脚道:“小女且,这可不行,佛门重地可是不能沾腥荤的!”
“我才刚刚得到教训,你这便忘了?还敢跟你家小女且顶嘴不成?”
北堂鸣装着一副可怜兮兮的样子望向北堂雪道:“好吧,小女且要烤便烤我吧,小的死而无憾!”
北堂霄看不过,便给了他一拳,又是惹得一阵哄笑声。
墙上的画哭了。
山的时候跟上山的时候完全是两种状态,众人说笑成一团。
因山不需要耗费什么力气,今日见了这无光大师,心里也安生了不少,又有宿根这个巧舌如簧的在一旁逗着乐儿,北堂雪也是格外的高兴,打山起,笑意就不曾断过。
向珍珠见众人谈得入神,将北堂雪扯的远了些,一副神秘的表情。
“干嘛?”
“你给瞧一瞧这签文究竟是什么意思,那解签的老头,说的之乎者也,我也没怎么听懂。”向珍珠自袖子拿出一个淡黄色的纸卷,摊平后递给北堂雪。
“一念缘起,奈隔山水,山水无关,独为其遣。鸳鸯凤枕,独入眠,若弃心清,则得回环。。。”北堂雪喃喃念道。
“什么山水无关?回什么环?不过这字写得倒是好看。。。”
向珍珠一把夺过:“谁让你品字了啊,我看咱俩也就是半斤八两,你也不比我懂多少。”
“咱们都能看得懂的话,解签的要来何用?他们就是故意整的这么玄乎的,让人看不懂去找他们。其实哪儿有这么复杂,就看开头和结尾就成,一念缘起,则得回环,就是说一见倾情了,中间或许会经历些磨难,但最终还是会峰回路转的,甭琢磨了,上上签!”北堂雪伸出右手,挥了一挥,一副笃定的模样。
向珍珠喜形于色:“真的!一见倾心倒也准的很。。。,对了,你上香的时候,我好像看到慕公子了,但就是一个背影,我没来得及看清就没人了,也不知道是不是眼花了。”
“你没眼花,我也瞧见他了,只是他走的太快,没来得及说上话。”北堂雪如实的道。
珍珠瞪着眼睛,樱口抿的死死的,狠狠掐了一北堂雪道:“你怎地不告诉我,不知道他有没有看到我啊,嗳,你觉着我今天这裙子颜色是不是有些俗了?”
北堂雪摸了摸被她掐的生疼的胳膊,皱着眉道:“你再用些力,只怕我的胳膊就废了,当时我在叩头,他又走的那般急,我要如何告诉你?。。。你这裙子的颜色也确实是太俗了,尤其是配上这朵紫色的珠花,看着实在老气横秋的不行啊。”
向珍珠闻言大惊,懊悔的扯着裙边,又将头上的珠花拔细细的端详着道:“我就知道,今天也不知我是发的什么疯。。。”
北堂雪嘴边溢出笑意,心道谁让你掐我的,不让你难受难受我如何才能不难受呢?
北堂雪眼前忽地闪出慕冬叩头的时候,望着自己那带些呆愣的眼神,他为何要用那么奇怪的眼神望着自己?
难道,难道他是在提醒自己还钱!
北堂雪这才想起,灯湖会那晚,她是欠了债的。
他定是觉得毕竟是个男子,不好直接开口,于是便用眼神在暗示自己,而自己竟当时未能反应过来,这回他定是要把自己当成耍无赖的人了。
虽然。。。虽然自己的确不是多么的想还钱,但自己也不是没皮没脸的人啊,人家都表现的这么明显了,自己竟还一副装傻充愣的模样!
北堂雪懊恼的望了望天,觉得这人丢的冤枉极了。
不稍多时,众人便到了山脚,车夫一直在此候着,见状便上前躬身行礼。
“北堂姑娘,今日一别不知要何时才能相见,不知北堂姑娘在王城可有常去的地方,在也好偶尔与北堂姑娘聚上一聚。”
北堂雪想都不必想便摇了头,出个府都不容易,更遑论常去的地方。
这古代就是这点不好没电话没QQ,认识了一个朋友也只能偶尔碰到才能说上几句话,若是同性还好,这异性的话就更加不好办了,若是去府上寻你,估计还得惹来非议。
“我不是经常出门,对王城也不是太了解,更无常去的地方。”
宿根也不坚持,撑开扇面挥了挥,笑着道:“无妨,在不过是随便一提,左右这王城也不是太大,我与北堂姑娘今日不就是遇到了吗?”
北堂雪见他如此,心也觉轻松,跟这种总是懂得刚刚好的人相处,最是舒服。
也不得不承认宿根的交际能力实在太强,半日来,竟和侍卫们混的简直像是认识了许多年一般。
随他们上山,用斋饭,最后还一起山,竟也不让人觉得唐突,就像是认识了许久的老友,就算没话可说,也不觉尴尬。
“宿公子不同我们一道回去?”北堂霄牵着马问道。
宿根朝他摆了摆手:“不了,我还有些事要办,来日请你们喝酒!”
北堂霄笑着点头翻身上马,也不再多言。
“那在便不耽搁北堂姑娘上路了。”
北堂雪点头,便由两个丫鬟扶着上了马车。
马车调转方向后,北堂雪掀开帘子往后望了望,却见宿根与侍卫还在谈话。
交流间时不时还会往北堂雪马车的方向望上一望,神情颇为爱昧,好一会儿才与宿根拱手道别,逐个翻身上了马。
“哟,恋恋不舍啊?”向珍珠剥着手中的纸皮杏仁,笑得甚是猥琐。
“我只是看看北堂霄他们有没有追上来。”
“哦,原来你是担心他们会迷了路啊。。。。”
北堂雪见她这副调笑自己的模样,借机掐了向珍珠一把。
向珍珠大许是肉结实,竟也没什么反应,“被我说中了,心虚了吧?”
北堂雪一副心虚的样子看着她道:“我真的好心虚啊。。。”
向珍珠见她承认,甚觉无趣,准备的一肚子打趣北堂雪的话没了用处,好比一拳打在了软棉花上,深感无力,将剥好的杏仁强行塞进北堂雪嘴里,咬着牙道:“心虚死你算了。。。”
向珍珠并没安静多大会儿,“嗳,咱们接来要去哪儿玩?”
北堂雪抬眼望向垂丝:“垂丝你应对王城应当挺熟的,都有什么好玩的去处?”
“奴婢也并未去过,也只是道听途说罢了。”
北堂雪心道,这以前的北堂小女且可连听说都没听说过,“那你便把你听过的说一说。”
垂丝笑着应:“是,小女且。人家都说王城有六好,头好便是添墨会,其二鸿运楼,三好便是软香坊,四好是来运赌坊,五好是天衣店,六好正是扬絮楼。”
“这添墨会既在王城头好之列,应是自有其特点的,这里面究竟做什么的?”
“是建在护城河旁一座很大的阁楼,里面专门收供一些名诗名画名字等,供人交易和观赏,只要你想进去,不管是要卖还是要买、亦或是只是赏一赏,进门儿都需得交一两银子。”
“如果只是这样,应也没这般大的分量吧。。。”毕竟诗画之作,并不见得只有添墨会才有,他有钱收录,别人自然也行,且这添墨会的添字,显然是应当有些寓意的。
垂丝点着头补到:“最重要的是,且这里面不仅收录着众多已经成名的诗画,更是每年中秋晚上都会举行斗墨会。分诗画字三项,每一项的夺魁之作都会被以一千两的价格被添墨会收录。由于添墨会是如今文学界举足轻重的代表,所以这每年的魁首不仅有千两银子拿,更是能名扬大卫,所以这每年的斗墨会都会有很多人参与,且好多都是从外地赶来。有人说。。。斗墨会的时候,王城聚集的才子甚至比科考的时候,还要多上一些。男子女子皆可参加,可那天添墨会只接纳八百一十五人。所以大家都是挤破了头要进。”
北堂雪不禁讶异这卫国还有这种地方,想来这斗墨会背后的人必定是不可小觑的。
显然斗墨会已成了一种风气,许多想要证明自己,或是怀才不遇的人,都可以通过这个平台来证明自己。
这明面上斗艺,但很多尚未展露头角的才子们若是通过这里得了名,那定是被这添墨会给纳入羽。
这样一来,这添墨会可以说间接垄断了卫国的大批文士,其间厉害,不言而喻。
“添墨会的主人是何人?”
“这个奴婢倒不知,已有些年头了,里头是三位大卫闻名遐迩的诗画字大师坐镇,历年也是由他们主持斗墨会,应许是没什么主人的,有人说就是他们三位建的添墨会。”
北堂雪却不以为然,但也不去深究,突然想起,垂丝作为一个平民女子,怎会对这添墨会了解的这么清楚。
“垂丝,这些你是如何得知的?”
垂丝低了低头:“是。。。吴公子告诉奴婢的。”
怪不得,这吴公子既是打算考取功名的,那想必对这些文人间的事情都知道的很清楚。
北堂雪听的还算有兴趣,但向珍珠可不乐意了:“这些都有什么好玩的,你们这附近有没有骑马场?”
垂丝想了想答道:“西郊有是有一个,但是只允许皇亲重臣极其家眷才能进去,像我们这些寻常人家的子女,根本见都未见过。”
向珍珠一拍大腿道:“太好了!我们就去西郊马场吧!阿雪你会不会骑马?”
北堂雪半天才反应过来自己这位丞相嫡千金也算上入围了:“自然是不会的,你这不是问的废话吗?”
向珍珠眼睛闪闪:“那你肯定想学吧?你这闲不住的性子我还不了解吗?”
“唔,还行吧。”
向珍珠继续怂恿道:“你想学就得找我啊,不然过段时日我走了,谁教你?不要想了,你哥定是不愿意教你的,你看怎么样?”
“不过你得答应我,戌时之前必须回去。”
“阿雪,你实在是太好了~”
向珍珠开心的搂住北堂雪的脖子,就差没亲北堂雪一口了。
“撒手,你想勒死我啊!”
没过半刻钟,马车便停了,车夫的声音传来:“小女且,已到城门口了,小女且是回府还是要到其它去处。”
“西郊马场。”
车夫顿了顿道:“是。”
抵达西郊马场的时候,望着日头推测应已是将近未时。
待几人了马车,抬首望去,庄严高贵的气势不言而喻。
脚站的还是光溜溜的石板路,围栏之内却是望不着尽头的绿茵软草,把目光放得再远些,深处好似还有着浓密的森林。
但见二人高的围栏之外每隔一米左右便立着一个带刀的盔甲士兵,神情很是肃穆。
见几人走近,两根高柱旁立着的守门将士微微颔首以示礼貌,恭敬的问道:“小女且眼生,想是头次来西郊马场,恕卑职眼拙,敢问小女且是哪家千金?”
这番话说的是不卑不亢,既无蔑视之意更无奉承之感,却很是得体。
北堂雪还未张口,便听得一声惊喜的声音唤着自己的名字,眨眼间,左臂已被一抹浅青色的丽影拥住。
这眉眼间俱是笑意的女子,正是华颜公主。
“公主。”
北堂雪轻笑着点头,见华颜眉目间似乎少却了一丝烦忧,已知她与以前不同了,至少不会再盲目地爱着北堂烨。
“阿雪,你也来骑马?”
“珍珠要骑马,便嚷嚷着教我,我这就跟着过来了。”
华颜眼睛弯了弯,“我俩一同教你,保准你今日便能学会!”
向珍珠信步走了过来,挑眉望着华颜道:“怎么,伤养好了没?”
“早好了!不如我们现在就进去赛一赛马,你看怎样?”
“怕你啊,说出来不怕吓到你,我可是从小在马背上长大的!”
华颜做出一个不屑的表情,扭头对守门的将士道:“你记住了,这是北堂丞相的千金,镇南将军的妹妹北堂雪。”
这名将士听罢只是微笑点头,倒看得出他与华颜关系似乎不错。
因要保证这些皇家和贵族子弟的安全,所以无论是谁,进马场都不可带危险利器之类。
所以一行侍卫只能陪着车夫呆在外面了,北堂雪本想让垂丝和堆心陪着一同进去看一看,谁知二人一副上刑场的模样坚持要呆在马车里。
“你们头次来,这里也没有自己的马养在这里,我们就先去马厩选两匹马吧。”走上前头带路的华颜出声道。
“恩。”
北堂雪还是比较庆幸今日遇到了华颜,不然她和向珍珠二人纵使进了这偌大的马场,也不知道哪儿是哪儿。
在北堂雪潜意识里的马厩应该是一个棚子,一匹匹的马并列被拴在里面,前面是放着粮草的马槽。
但是眼前这个马厩让她很意外,北堂雪觉着这已经不能称之为马厩了。
高高的一大间马厩里,立着近百匹不尽相同的好马,甚至更多。
顶上是上好的琉璃瓦铺就的顶子,全然没有马厩的异味,连马槽也不是普通的石槽,光滑发亮,却叫不出是什么质地。
“好马!”
向珍珠惊呼一声便上前打量着一匹匹的马儿,正如孩子见了糖一般。
华颜道:“阿雪,你没骑过马,我且帮你挑一匹温顺些的母马,你看可好?”
“多谢公主!公主且看着帮我挑便是,我不懂马。”
“莫要公主公主的喊了,无人的时候便唤我凉儿就成。”
北堂雪不置可否一笑。
华颜细细挑拣了一番,不一会儿便让人牵了匹通身雪白的马儿走到了北堂雪面前。
北堂雪壮着胆子摸了摸它的头,马儿并无什么不悦的反应,这才放了心。
向珍珠牵了一匹全黑的马儿走了过来,记得她在看北堂雪的巨作时提过,她有一匹黑马。
像华颜这种常来马场的,都是有着自己的马的,喂养在这里。
打从她进来,便有马倌去牵了马。
华颜接过马缰,骄傲的道:“它叫凉风,跟了我整整七年了。”
北堂雪望着华颜这匹虽也是白色,却明显比自己这匹高大了不少的马,直觉觉得它就是个公的。
三人牵着各自的马走出了马厩,北堂雪不时的便望一望身侧这匹温顺的马儿,心中也有些跃跃欲试。
“四哥,你等等我!”
“水浣,你这样可算是耍赖啊。”
几人循声望去,一个蓝衣男子胯骑着一匹黑色的宝马,时不时回头宠溺的望向身后的少女。
再顺着他的视线望去只见一个粉衣少女坐在一匹褐色的马上,乌黑的墨发随着马儿的奔跑而往后方抛洒出一个美好的弧度,双颊可能因为兴奋而沾染上一抹醉人的酡红,眉眼带笑。
神情之中自带一种让人心驰的娇媚,这种娇媚好似是从骨子里散发出来的,学不来也装不出,却又矛盾的透着一股清傲,本是两种截然不同的特点,却巧妙的融合在了她的身上。
北堂雪不由咋舌,第一美人果真不是盖的。
华颜只扫了一眼,便不再看他们,闷声的道:“也不知我这四哥,脑子是不是果真坏掉了,成日里与她一起!”
听华颜这口气分明是不喜明水浣,北堂雪只当是女人惯有的嫉妒心所致。
确实明水浣这副模样,是人只怕多少都有妒上一妒的。
听华颜唤那男子四哥,应就是洐王了,经过这些时日的信息收集,北堂雪也大致也了解了大致的一些卫国皇室的成员情况。
这位病入膏肓的元盛皇帝总共有七个子女,五位皇子,两位公主。
正所谓龙生九子各个不同,这句话总是值得考究的。
元盛帝也确实是个有远见的,自五皇子一出生,便果断的立了太子,用行动昭告了天,什么才学武略,统统都是浮云,皇后所出才是王道。
大概就怕那其余几位皇子惦记他宝贝太子的皇位的缘故,皇上在这方面也着实没少花心思。
大皇子攸黎乃是良妃所出,刚刚过了及冠之年,一道圣旨赐,便是给赐到了王离王城几千里外的汴州去了,封为黎王。
美名曰赐地封王,其实但凡是不怎么缺心眼的心里都是极清楚的,在汴州那块鸟不拉屎的地方,和发配边疆也没什么过大的区别了。
黎王自打到了汴州,人也黑了,脸也小了,想感春悲秋一番,却连能看一看风景,酝酿情绪的地方也寻不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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