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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遇明夜再入宫

    妖凤邪皇:绝世风华 作者:桐歌

    妖凤邪皇:绝世风华 作者:桐歌

    第七章:遇明夜再入宫

    十二嫌恶的一抹脸上被溅到的血渍,对付几个毫无斗气的家丁,她精彩绝伦的格斗技巧完全是浪费,只是没想到,配上二阶斗气,她的拳头竟能砸碎人的心脏。

    十二扬起一抹嗜血的笑,扯了扯袖口,满意的看着地上的杰作。

    “你……是谁?”唯一幸存来的男孩吐着血,艰难的从污水中抬起头,他的视线一片模糊,只隐隐看见几步外站着一个人,那人一身白衣,与这昏暗泥泞的小巷格格不入,仿若神谪。

    神?这世上怎么可能有神,就算有,像他这种不干不净之人,又怎能得到神的救赎?

    男孩心头凄惨一笑。

    “你想活吗?”十二蹲在他跟前,手扣紧他的颚,迫近他那双绝望而又不甘的眸子,冷冷的问道。

    “想……我想……”男孩低不可闻的嗓音轻飘飘的传入十二的耳中,即使视线早已模糊,可他依旧竭力伸出手,颤抖着抓住十二的衣诀,仿佛抓住了这世上最后一根救命稻草,“我要活去,我想活去。”

    “我救你,你为我卖命,如何?”十二从来不做亏本买卖,她钟意的是这男孩的坚韧,以及他对活去的强烈执着。

    男孩闻言,身体猛地一颤,随即咬牙,坚定的道:“好!”

    只要能活去,他甘愿为眼前这人卖命!

    十二缓缓笑了,那笑似百花盛开,美得不可方物,“很好。”说完,她一个手刀利落的将男孩打晕,丝毫不顾他满身的泥泞,弯腰将人抱起,缓步走出了小巷。

    明夜永远忘不了那天,在这黑暗的世界中,他终于等到了他此生唯一的一束光。

    后来,他无数次庆幸,前半生的苦楚,换来的是后半生跟随在她的身边,值!

    “有趣。”红衣男子将十二救人的一幕看在眼底,嘴角扬起一抹邪肆的笑,眸光深邃。

    十二用从金晨睿那里顺手牵羊弄来的金币在客栈开了间上房,她扒光了男孩的衣物,对他**的身体视若无睹,男孩的身上几乎没一处完整的地方,鞭挞、烙印,甚至还有冷兵器刺入后留的疤痕,看上去有些骇人,十二很好心的给他洗了脸,甚至为他擦了药,直到那张唇红齿白的小脸印入眼帘,十二才终于明白,为什么那些家丁口中的刘老爷会想要得到这个人。

    白得近乎透明的肌肤,睫毛细卷微长,好似一只纯情的小白兔,让人想要去蹂躏想要去折磨。

    男孩醒来时已经是晌午,他嘤咛一声睁开眼,看见的是坐在木桌边,慵懒喝茶的十二。

    “你……”

    “我救了你。”十二理所当然的说道,将手中的茶杯轻轻搁到桌上:“你以后必须替我卖命。”

    她救他,他把命卖给她。

    很划算的交易。

    男孩苦涩的笑了,他挣扎着从床上起来,身上的床被往滑了一截,露出他白皙的胸膛。

    “这……这……”男孩惊呆了,难道他刚从狼窝逃出来,又遇到了和以前那些人一样企图猥亵他的人吗?

    十二托着巴,漠然的对上男孩满是屈辱的眼,“你放心,对你的身体,我半点兴趣也没有,我要的只是你的命。”

    男孩闻言,忽然松了口气,连他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在听到这番话时,他竟未有一分一毫的怀疑,意识的,他觉得眼前这个人不会骗他,也不屑骗他。

    “你叫什么?”十二继续问道。

    男孩脸色一白,双手死死抓着床被,青丝覆住他的面颊,红唇抿成一条线,良久,他才幽幽的道:“我没有名字。”

    一个有故事的人,十二不知道男孩为什么要抛弃自己的名字,她没兴趣去打听别人的事,食指在木桌上极有旋律的敲打着,她眯起眼,道:“从今往后你叫明夜,是我的奴隶。”

    不是伙伴,不是朋友,只是奴隶,最卑贱的奴隶。

    男孩只觉得委屈,对上十二那双冷漠的瞳眸,他的眼竟蓦地红了。

    那么多年的苦,那么多年的罪他都能咬牙忍来,可为什么这人只是说了奴隶两个字,就会让他委屈得想哭?

    “收起你的眼泪,那对我没用,既然你已经把命卖给了我,今后你就得侍我为主,一生不得背叛,”十二冷冷的说着,好似未曾看见男孩泪眼婆裟的表情,心绪不曾有一秒的波动,“当然,现在你还可以反悔,这是你最后一次机会,要么走,要么留。”

    走,得到自由身,留,从此将命交到她手上。

    男孩咬着唇,吸了吸鼻子,带着浓浓的鼻音道:“我答应了你的,替你卖命,男子汉大丈夫一言九鼎,我不会赖账的。”

    “很好,你可会斗气?”十二满意的笑了。

    “我……我不会。”男孩低着头诺诺的回答。

    十二思索了一阵,突然起身走向大门,男孩以为她不要自己了,甚至连考虑也没有,一个翻身噗通从床上滚落到地。

    十二疑惑的瞅着地上被床单绊住脚的男孩,嘴角微微一抽:“你在干嘛?”

    “我……我以为你要走……”男孩低声道,**的身体在这微凉的空气中轻轻颤抖着,像是即将要被抛弃的小兽,让人怜惜,让人狠不心肠。

    “我还有事要处理,这几日你待在客栈好好养伤,过几天我带你出去历练,”说完,十二冷漠的拉开门,脚刚踏出门槛,头也没回又再度道:“我身边不留废物。”

    男孩,哦不,应该叫他明夜,他眨了眨水汪汪的大眼睛,凝视着十二离去的背影,脸上缓缓绽放出了宛如朝阳般璀璨而又耀眼的笑。

    真好,他没有抛弃自己,真好。

    十二留了些金币给客栈的掌柜,吩咐他好生照顾明夜后,便返回了司马府。

    她迫切的想要变强,她需要离开,去一个能够让她在生死间历练的地方。

    “你知道回来了?”十二刚踏进府邸,就被几个侍卫前后押着进了正厅,司马雄神色肃穆坐在上首,“身为一个女儿家,你看看你穿的这是什么,打扮成男人,你还嫌你闹出的事不够丢人吗?”他一掌拍在矮桌上,横眉怒目的瞪着十二。

    只是一个废物,一而再再而三的闹出笑话,让他司马雄一张老脸丢尽了!早知道,他当初就不该让这个孽种出生,就该一碗藏红花杀掉她!

    身为六阶巅峰武者的压力,混杂着**裸的杀气,铺天盖地的朝十二压来。

    她神色一凝,二阶斗气迅速包裹着全身,抵挡住司马雄的气势,背挺得笔直,“爹,你让人押我过来,就只是为了教训我?”

    女儿家不能出门?不能穿男装?哼,大街上女扮男装的人还少吗?司马雄摆明了是要抓她的痛脚,鸡蛋里挑骨头,她做什么都是错。

    十二忽然为司马如意心疼起来,一个痴儿,一个废物,在这个家中究竟是怎么活来的?

    司马雄被十二一呛,一口气差点没提起来:“放肆!你这是和父亲说话的态度吗?”

    十二闻言,冷笑一声,转身就打算离开,“爹?只怕在父亲大人心里,您的女儿就只有司马懿一个人吧。”

    她是为司马如意不值。

    看来是时候离开这个家了,十二更加坚定了要走的决心。

    这个冷漠的地方,她不屑也不愿再呆!

    “混蛋!”司马雄涨红了脸,怒吼一声,“你马上给我收拾收拾,准备进宫,哼,当街殴打睿王,你以为你有几条命可以死?”

    “进宫?”十二脚步一顿,微蹙的眉头当即松开,她缓缓笑了:“当朝王爷居然落魄到要找皇帝来为他撑腰?”

    “大胆!你再口出狂言,信不信我今天打死你这个孽障!”司马雄压根没想到十二居然敢在大庭广众之辱骂皇室,脸色一阵青一阵白,已经是暴怒,他深深吸了几口气,勉强克制住想要打死十二的冲动,黑着脸道:“马车我给你准备好了,你即刻进宫,向皇上负荆请罪。”

    殴打皇室,说大了那可是要株连九族的,司马雄可不想因为一个女儿,将家业败掉。

    十二挑眉冷笑,转身便出了府,踏上停在府外的朴素马车,撩开帘子钻进车厢,她倒要看看,这皇帝究竟打算做什么,要用权势来为他的儿子讨回公道么?嘴角缓缓的荡开一抹嗜血的笑容,如果真是如此,她不介意打闹皇宫,大不了就是一死,还有司马府上上近百人为她偿命,值!

    车轮咕噜咕噜在石板路上行驶着,马车略显颠簸,十二坐在车厢的软垫上,闭目修炼斗气,当车行到宫门,一众带到武者身披铠甲,威风凛凛的成两侧排开,个个都是五六阶的高手,庄严肃穆的宫门层层递开,一个穿着太监服,尖嘴猴腮的太监急忙小跑过来,阴着脸道:“车上可是司马二小姐?”

    语调高傲,不屑,在这个以武力为尊的地方,司马如意区区一个废物,得到的只能是旁人的白眼以及低看。

    十二豁然睁开眼,眸光森冷,她打开车帘,翻身跃,动作利索,吓了太监一跳。

    “你……你是司马二小姐司马如意?”太监慌忙后退半步,惊诧的瞧着眼前身穿锦袍,云发高束,看上去英姿飒爽的女子。

    传闻不是说司马如意乃智障,是个痴儿吗?

    十二抿着唇,冷笑道:“如假包换,太监大人,劳烦你前边带路,耽误了皇上的时间,你我谁也担当不起。”她眉宇间尽是傲然,即使提起皇帝,也毫无一分敬畏,态度不卑不亢,红墙内雕栏楼阁高低不一,威严大气,穿过艾青石路,行过九转长廊,绕过百花盛开,姹紫嫣红的花园,就到了御书房。

    苍劲有力的大字笔走龙蛇,牌匾高挂在房,十二心中一凝,眯着眼,站在御书房的石阶,昂头注视着牌匾,好霸气的字!每一笔都凝聚着让人胆寒让人心惊的斗气,睥睨天的狂傲,从笔画中渗透出来。

    写这字的人,必然是个高手,且是一个视天人如草莽的高手!

    第七章:遇明夜再入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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