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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四章 通房丫头送上门(一更)

    娇妻难养 作者:姚十三蝶

    娇妻难养 作者:姚十三蝶

    第五十四章 通房丫头送上门(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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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十四章 通房丫头送上门(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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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一一

    这处农庄据京城不足百里,有良田五百亩,还有果园和鱼塘。

    这里是金炳文生母高氏夫人的陪嫁,庄子上有几位高氏从娘家带来的家生子,几十年过去,这些人早已在此处落地生根,他们将庄子管理得泼水不进,金老太太掌管金家后,虽然接管金玖的财产,但高氏夫人的这处庄子,她却无法插手。

    别的地方大多都已被金老太太母子淘成空壳,唯独这里丝毫未变。

    这也是金玖选择这里的原因,两年前他拿回自己的财产,暗地里便和这里的管事通了消息,他是高氏夫人留在世上唯一的后人,庄子里的人不认金老太太,却要认他为主人。

    农庄是高氏夫人的陪嫁,多年来一直延用旧名,就叫高家庄。

    管事也姓高,名叫高义,自幼在庄子长大,祖父和父亲就是前前任和前任管事,他是第三代。

    金玖一行到了庄子,高义立刻让所有人封口,无论谁来打探,都不能说出主子的情况。

    次日,一顶青布小轿抬进高家庄,轿子里坐的并非孔毓涵口中的神医,而是孔家的一位老嬷嬷肖妈妈。

    当然,金老太太派来打探的人并没有看到肖妈妈从轿子里走出来,只能透过半遮的轿帘依稀看到里面是一年纪不轻的女子。

    直至此时,所有人全都到齐了,孔毓涵并没有走,而是请人帮他收拾了一处房间,在这里小住。

    林安儿很兴奋,在京城住久了,她非常想念乡间的生活。高家庄附近只有一处土包一样的小山。那山很矮,一盏茶的功夫就能爬上去,可她还是挺开心的。她是太想太想家了。

    春日的山坡上桃红粉白,绿草茵茵。早上下起了小雨,雨丝细如牛毛,若有若无,把树叶冲洗得鲜鲜亮亮。

    金玖被林安儿硬拽着出来踏青,没想到孔毓涵也跟着一起来了。

    三个人都没有打伞。朦朦胧胧的细雨中。原本柔媚清新的山色多了几分空灵。踏在潮湿的石阶上,感受着湿湿凉凉的空气,年轻的心出随着变得静谧。

    “金哥哥。你说这山上有野味吗?”

    家乡的山里有野兔、山鸡,还有野猪呢,爹爹在家时,常常会带着她和哥哥去打猎,哥哥还捉小松鼠给她回来养着玩呢。

    金玖摇摇头,他也只是很小时跟着父亲来过这里,但这座小山紧靠着庄子。应该不会有猛兽。

    “野兔山鸡肯定是有的,那边有片林子,说不定能有松鼠。”

    说这番话的不是金玖,而是孔七。他的声音并不大,在这静寂的山上,却如山谷钟声一般清越。

    林安儿的兴致来了。没等孔七说完。她便拔腿向那片林子跑去,金玖回过头来。瞪了孔七一眼,我和自家娘子说话,啥时候轮到你插嘴了。

    孔七仍是那个淡淡的笑容,可心里却已有些后悔,抢人话头这样没品的事,当真不是他这样的人能做的。

    林安儿在林子里真的发现了松鼠,京城附近并不寒冷,这里的松鼠同北地的不同,但和林安儿当年养的那只是一个品种,个头不大,小小的耳朵,蓬松的尾巴,灰色的毛毛,上面还有一道白痕。

    只是小松鼠太灵活了,林安儿身手不错,可还是捉不到它。两年来,金玖被林安儿硬逼着也学了些拳脚,身板比以前壮实了,但捉松鼠这种技术活儿,他还真是帮不上忙。

    孔七也是同样,大成重武,文士们更是仰慕魏晋风采,大多会习上一两套剑法,却也只是为了彰显名士倚剑登高台,悠悠送春目的风|骚而已。所以他和金玖一样,只能做个围观群众。

    林安儿上窜下跳,从一棵树上碰到另一棵,有几次就要够到小松鼠的尾巴,可还是被它逃脱了。

    那日他们在林子里待了大半日,雨早就停了,雨后的落日依旧红得深烈,庄子里升起炊烟,三个人这才下山。

    林安儿累得气喘吁吁,还是两手空空,可还是兴致勃勃。没有捉到小松鼠她并不遗憾,当年哥哥送给她的那一只,也不是徒手捉来的,是哥哥略施小计也捉住的。

    她对自己有信心,只要再多试上几次,她一定能把小松鼠手到擒来。

    记忆中的上一世,轻功这种高大上的东西早已是传说,即使是她这个身手灵活的片场女英豪,也要吊在钢丝上才能飞开飞去,至于那种跳楼跳海的高难度动作,一半靠的是技巧,另一半则是靠胆大,和轻功没有毛线关系。

    她们司空家族,不但有祖传的偷神秘笈,更有自成一派的轻功心法。但这是传子不传女的。爹爹说过,司空家的男人做贼就够了,女儿家只需娇养着,学些武功强身健体就好。

    爹爹传了些基本的心法给哥哥,哥哥又偷偷教给了她,只是那时她还太小,对这些不能完全领悟,好在她背书不行,对于学武功却有天份,那些心法她背得滚瓜烂熟,这两年就是根据这些在练习轻功。

    从这一天起,林安儿每日都要在这片林子里待上半日,名曰捉松鼠,实则是练习武功,尤其是轻功。

    不过这不是最主要的事,暂时按下不提。

    高家庄管事高义的娘子义嫂只有二十多岁,但整弄饭菜很有一手。林安儿这两年吃的喝的,都是出自自己丫鬟之手,这几个丫鬟都很能干,做厨艺却是一般般,金玖更不用说了,金大少这些年雷打不动就是那几样食物。

    孔家诗礼传家,更有祖传的私房菜肴。被孔七用来冒充神医的那位肖妈妈便是个中高手。

    来到庄子里的第二日,三人从山上回来,吃到的便是肖妈妈和义嫂准备的一大桌子美食。

    林安儿运动量大,金玖和孔七又是半大小子,三个人都很饿了,一顿饭吃完,天色已全黑。

    这时管事高义走进来,凑到金玖耳边说了几句,他早就在外面等着了,只是看主子正在用膳,这才没有进来。

    金玖皱了眉头,脸上现出气愤之色,孔毓涵冷眼旁观,站起身来,对一旁服侍的书僮侍墨道:“走啦。”

    他是个聪明人,自是明白金家定是又有什么事,而他是外人,不方便在这里。

    果然,看他离去,金玖使个眼色,大凤和林安儿的几个丫鬟也全都退下,他这才对林安儿道:“翠喜和凤喜来了。”

    林安儿怔了一下,这才想起金玖说的是谁。哎哟喂,金玖的两个喜追过来暖床来了。

    说真的,林安儿虽然看两个喜不顺眼,可也只限于她们是色|情暗探、糖衣炮弹,并没有如金玖所想那样,上升为情敌的层面。

    林小姑娘只有八岁,虽有前世记忆,可她这辈子还只是个真小孩儿,更何况脑子里记忆中的前生,有吃有喝有打架,却没有儿女情长这码事。

    也就是说林安儿的情商细胞还没有长出来呢。

    所以她那副呆萌的小模样让金玖看了很心塞。

    好在这里不是金满园,他想做什么也不用担心大柱那些人通风报信,他只要不让两个喜贴身服侍也就可以了。

    林安儿终于想起来她要做什么了,她放下手里的筷子,在金玖面前晃晃小拳头:“金哥哥,看到了吧,我的拳头比以前更厉害了,她们胆敢来害你,我就揍扁她们!”

    金玖的脸比苦瓜还要苦,这种事情你就不要见义勇为了吧,你这么英勇,派你来的人知道吗?

    金玖没见两个喜,让高义把她们安置在离他住的地方较远的下人房里。整个金满园的人要么是大柱的手下,要么是些随风倒,除了大凤,没有一个是他得力的人,他这次来庄子治病,便只带了大凤一人。

    大凤虽然看着他长大,毕竟是个女子,以前在家里有小厮服侍着,来到庄子里只能由她照顾金玖起居,金玖觉得很别扭,尤其是他已经十六岁,有些事上也挺不好意思的。

    高义的儿子板儿今年十四了,年纪虽小却生得眉清目秀,念了几年私熟,知书达理很是懂事,金玖便让他做了贴身小厮。

    翠喜和凤喜虽然还没有爬上金玖的床,可在府里早就是通房的待遇,不论月例银子还是吃穿用度,都比普通丫鬟高出一筹。

    高义问过主子的意思,便让义嫂找人把她们看管起来,既然金老太太送她们过来,直接打包回去就太过明显,况且庄子外面肯定有和她们接应的人,稍有不甚便会让人怀疑金玖来到这里的真正目的,索性先看管起来再说。

    说是看管,却也并没有限制她们的自由,只是不允许她们往主人住的这里来,理由也充足,只说是不能影响主人治病。

    不过金玖还是想得太简单了,十六岁的少年未经人事,没想到会有人那么不要脸。

    一一一

    金玖对林安儿的感情还不是你们想的那种男女之情,否则也太奇葩了,十六岁的人了什么都懂,但对八岁小女孩还真不会动什么心思。他有一半是出于对以前的林安儿的愧疚之情,另一半则是责任,不论真假,林安儿都是他的妻子,古人大多都是先婚后爱。(未完待续)

    第五十四章 通房丫头送上门(一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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