休想刷我好感度 作者:鸦青辞
入夜了,月色入了庭院,如水铺了一地。
小书生看了看窗外,揉了揉眼睛,站起身向顾清让靠来。
小书生真不知羞,居然捻了捻顾清让的头顶,顾清让正有些害羞,就看到小书生出了房门,秉烛朝自己走来。
嘶——头顶传来一阵灼热感,顾清让看到自己冒了光,这才知道,原来自己也是一只蜡烛。
唉,当蜡烛也不错,就是烧起来有点疼,但是烧起来才能发光,发了光才能看清小书生的脸,那就忍忍吧。
顾清让看得仔细,于是知道夜里的小书生有些走神,没太看得书。
读不进就别读了,这么小的年纪,哪还能熬夜读书啊,多休息才行。
可惜小书生可听不到顾清让的唠叨。说是听不到,小书生却忽然抬起了头,直直望着顾清让。
顾清让莫名有些紧张,只听到小书生喃喃念道:“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
小书生呆呆地问顾清让:“你是因为烧着疼,才流泪的吗?”
顾清让想说也没有很疼啦,他也是男子汉才不会因为一点疼就要流泪,那些蜡液最多是因为我花痴你留的口水啦,哈哈。这么说,会不会逗乐伤春悲秋的小书生呢?
可惜顾清让没机会说出口了。
“喔喔喔——”
看看,这太阳能起来,把大地都照亮,全靠老子每天早上一声吼!
唉,当英雄也累,每天都要起得早,还费嗓子,没办法,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头顶的肉冠都更鲜艳了!
英雄顾清让活动的面积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就是皇城的城墙篱笆有点高,不方便顾清让跨出去遛弯。不过英雄生活质量的好坏,不在城墙高矮,而在嫔妃数量,顾清让妻妾成群,保证每位妻妾天天都得宠幸,每天下了蛋,交给皇城守卫,顾清让才能吃得饱睡得香,日子美滋滋。
守卫一家过得实在没有顾清让滋润,屋顶漏雨窗户漏风不说,男守卫也只娶得起一个媳妇,实在是让坐拥无数妻妾的顾清让有点同情,顾清让是个知恩图报的,这几个人类既然替顾清让看家,还一养活了顾清让和顾清让的媳妇们,等将来顾清让发达了,一定给这家的男娃娃找一堆媳妇回来,也和顾清让一样妻妾成群。顾清让眼光好,看这男娃娃长得俊,长大了讨媳妇不成问题。
不过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顾清让虽然掌管太阳升起,毕竟不是全能,没能阻止得了男守卫病死,想不到这女守卫是个没良心的,扔下儿子就跑了。这家人本来就穷,男守卫生病的时候更是花光了钱,把顾清让的媳妇都卖了一半出去,结果病还是没治好。顿时守卫一家就只剩下了那个好看的男娃娃,可是好看当了不饭吃啊,男娃娃又小,干不了活,能怎么办,还不是只能把顾清让的媳妇一个个卖了养他,唉,责任大啊,大到媳妇都卖了要人别的圈里当丈夫了。
男娃娃的邻居们真是让顾清让看不起,顾清让又不是没见过世面,一个媳妇卖人类多少钱顾清让门儿清,这帮邻居看着男娃娃没爹娘了,出的价钱简直等于明抢了,一些价格出得太低的,顾清让实在看不下去,冲上去就是一顿啄,把人赶出去。还有赶上门欺负男娃娃的,通通啄出去。唉,顾清让操心的事越来越多,能力越大,责任越大啊。
男娃娃也是个知道感恩的,一直都没把顾清让卖出去,后来到了冬天,索性让顾清让进屋睡了,实在是,顾清让放着好好的露天皇城不睡,就因为怕这男娃娃孤单,跟着也睡小破屋,顾清让这高风亮节,自己都佩服。
这男娃娃也真是命不好,爹死娘跑邻居恶就算了,等终于大了能下地干活了,就赶上了灾荒,得,顾清让聪慧惊人,知道没有米吃了,这男娃娃只能吃顾清让活命了。
其实男娃娃长大后身量挺高,顾清让要仰着脖子才能望到他脸,但毕竟看着他长大,顾清让也老了,就还是习惯叫他男娃娃吧。
男娃娃站在顾清让面前很久了,一直在思考纠结。这傻孩子,纠结啥呀,活命要紧。
“喔喔喔喔喔喔!”顾清让说,来吧,下刀先抹脖子,手快点,本英雄就不怨你了,记得做法选炖汤,鲜就不说可,还能多吃几餐。
男娃娃却在纠结了很久之后,打开了屋子们。
男娃娃说:“你走吧,再不走,我那些邻居们就要来抓你了。”
这傻孩子!吃了本英雄那么多蛋,怎么就不长脑子!本英雄老了,没多久可活了,可你还年轻,扛过这次饥荒,听说你们人类能活好几十年,你日子长着哩!
唉,顾清让最后只能当着男娃娃的面,在墙角的柴刀上主动抹了脖子。
唉,英雄一世,太阳都听顾清让的话,结果最后引颈自戮,这算什么事啊。
喂,男娃娃,你哭啥呀,赶紧把本英雄拿起来吃了,本来肉就老,不新鲜就更难吃了。
就只是,不能看到男娃娃妻妾成群那天,还是有点可惜……
顾清让住的房子,实在是太窄,虽然长,但是太狭窄了,每次一被主人收回房子里,就什么都看不见了,毕竟这房子,窗户也没有一扇。不过不挑剔的话,这房子能让顾清让整个躺进来,还能免了主人都免不了的风吹日晒,倒也可以了。
主人是个杀手,靠杀人为生,虽然顾清让不太理解残杀同类能赚钱这件事的存在合理性,不过那是人类的事,顾清让管不着,也不必管,顾清让只要能打败同类就行了。
这把刀,钢太差,都受不住顾清让几下碰,就碎了。刀兄,下辈子记得跟个有钱点的主人,多花点钱给你用点好钢。
这把剑,质量是不错,也够锋利,就是用剑的人水平不够,不能完全发挥剑的威力。这位同仁,你也是跟错了主人,下次投胎记得擦亮了眼,找个武艺高强的,比如我主人这样的。
这条鞭子,柔韧性很强,用鞭子的姑娘腕力难得,使起鞭子来密不透风,给顾清让带了不少麻烦。鞭子妹妹啊,只怪你的主人爱上了我的主人,注定只能落个心碎命消,可见人和武器一样,对敌时决不能心软,心软必败,武器软了更得扔。
主人对顾清让不错,劈柴杀鸡这样的小事不会用顾清让,甚至杀些武功低的都直接用拳法内力,只在遇到高手时,才会将顾清让从房子里请出来,这时顾清让刚睡饱,正好活动筋骨。主人内力深厚、剑法更是了得,因此顾清让还没有输过,身上更没什么磕损,甚至后来相处久了有了些感情,主人会日日为顾清让擦拭,虽说顾清让觉得这行为有些多余吧,但心意永远不会多余,顾清让还是记得主人对他的好的。
不过顾清让虽然认可主人武功高,但不论是做人还是做兵器,都贵在有敬畏之心,需戒骄戒躁,不能没输过就觉得自己不会输了,那只是因为你还没遇到更强的对手罢了。
唉,唉唉唉,乌鸦嘴,主人现在面前的这个人,主人似乎打不过,顾清让面前的这柄剑,顾清让似乎也打不过。
“你是把好剑。”对面的剑主动说道。
“你也是。”顾清让淡淡地回应道。
“你干脆来我主人这吧,他会带着你赢更多次,我也欢迎你。”对面的剑居然还挺好客,一般来说,武器都是善妒的,通常容不得主人有第二把甚至更多的趁手武器。
虽说武林之中,弱肉强食是亘古不变的真理,可顾清让虽然只是一柄武器,没有肉长的人心,但也讲究忠诚,宁死不是二主。再说了,之前也提过,主人对顾清让不错,顾清让拼了自己的命,也得将他保下来。
唉,其实主人的武功并不比对面低多少,甚至说得上是不相伯仲,顾清让知道是自己不够好。对面这柄剑,掺了玄铁这等世间顶级材料打造,顾清让却没有,虽是顶级精钢,毕竟只是凡铁。
顾清让从前一向自信,现在才知道,原来自己不够好,不能完全地传达出主人的武力,不如玄铁传导力量好,到底有几分损耗。
不过,顾清让自然不会,也不能认输。
人类自己有句“人定胜天”,顾清让当初听很受触动,虽说失了敬畏心,可不服输,才是一把武器最需要的信念。
顾清让不服输。
和这柄玄铁剑磕满了口子,剑身遍布裂纹,顾清让也没有认输。顾清让自损一千,但能伤对方三百,也不算太亏。
“你疯了吗!你主人看不出来我能看不出来吗!”对面的剑终于忍不住惊叫道,“你就快碎了!”
“你再不认输,再任你主人这么透支下去,你就要碎了!兵器断了你主人会换一把新的,可你碎了就碎了!”
顾清让惨然一笑:“换就换吧,换了我还是最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