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女土豪 作者:东方句芒
萧永清见了萧延禄和萧玉琅父子两个,又看完了信,直接撂下一句话:“玉琅明日一早就去沈家接回你媳妇,你跟她说,只要她肯回来,什么都好说。”
萧玉琅听了就迟疑地问:“什么都好说?难不成任由她打骂,或是答应她永不收房纳妾?”
萧永清道:“你就是把她供起来又如何?人都说吃一堑长一智,你还没明白么?咱们萧家需要跟沈家联姻,现如今沈家在朝里有人,咱们不是想卖更多的粮去京里?自从你跟沈家那个嫡长女成亲,萧家卖去京里的粮就一年比一年多。这三年下来,比之前多卖了二十万石。什么爱什么恨,都没有银子重要。她既是不欢喜你纳妾收房,你就不收,可外面的女人她也管不了是不是。多置几个外室,多养几个孩子,你日子不是一样过,子嗣不是一样有么?”
萧延禄立即在一旁拍其父的马屁,说这个法子好,儿子玉琅到底嫩了点儿,才弄成这样。
“可她说了,这一回非跟我和离,咱们留不住人啊。信您也看了,她说了不答应她,她就把这一回我跟表妹端淑的事嚷嚷得金陵城的人都晓得。如此一来,孙儿还有什么脸面出去走动?萧家的名声受损,萧家的族人们以后也要被别人羞辱。更别说,她说的沈家要跟咱们家交恶,不跟咱们做买卖了。”萧玉琅无奈道。
萧永清哼一声,说:“你也是幼稚,她说不跟咱们萧家做买卖就不做了,可惜了,沈家不是她做主。我若是猜得不错的话,沈祥那老小子即便晓得了你做的事情,也不会让他嫡长孙女跟你和离。我们萧家虽不是金陵望族之首,可也排在第三,他犯不着为一个已然嫁出去的孙女就跟咱们萧家交恶,谁都不会这么做的。故而,你放心明日去接她就是,她若不回,你就去见沈家族长,他会帮你的。”
“这样真能行?”萧玉琅仍然有些怀疑。
萧永清负着手说:“行不行你去了就知。”
萧玉琅垂目答应:“好,那孙儿明日就去沈家。”
武氏母女那边,唐氏去了,见武氏母女两个眼睛都哭肿了,唐端淑更是卧倒在床,一天一夜不吃不喝,跟个傻子一样。
她们两个见了唐氏都很羞愧。
唐氏呢虽然跟她们是远亲,但这两年武氏母女在她跟前奉承,把她奉承得好,她倒是真把两人当走得近的娘家亲戚。本来唐氏一心想把唐端淑这个远房堂侄女变成儿子的妾室,让她们母女过上好日子的。
可惜了,唐端淑却做出如此轻浮的事情出来,让儿子跟着一起丢丑,还弄得沈婉如今要闹着跟儿子和离。这让唐氏相当失望,也很看不起唐端淑。
不过,看着是娘家亲戚的份儿上,她总还是不希望武氏母女真走到死路上去。
于是她就垮着个脸,把昨晚上她夫君对她说的话对她们说了,要她们收拾收拾,明日就动身离开金陵,去萧家在金陵城外五十多里外资助的一家尼姑庵先住着。那尼姑庵虽然偏僻,好歹是衣食无缺的。等到这一阵儿风声过了,再接她们母女回金陵。至于唐端淑以后的出路,看她自己,她要是愿意再去找个男人过平头百姓的日子也随她的便,她要是以后还想跟着儿子玉琅,那就只能做玉琅的外室了。
武氏母女听完了唐氏的话暗自思忖,似乎也只有这一条路可以走了,随即就答应了唐氏,按她说的做,只是武氏还是不放心儿子唐皓,就问唐氏,自己的儿子唐皓如何安置?
唐氏道:“暂且让他在萧家族学里继续念书,若是玉琅跟端淑的事情嚷嚷出来了,那也就只能让他回去,跟着我兄弟文远了。这都是个人的命,我这个做他姑姑的人也尽力了。”
武氏母女无话可说,唐氏就说明日一早她会派人来领着她们出去,送她们去距金陵五十多里外的那座尼姑庵,今日就让唐皓从族学里回来,陪陪她们吧。
对于唐氏说的话,武氏母女无不应承。
唐氏要走的时候,唐端淑挣扎着从床上下来,陪着她娘一起把唐氏送了出去。
等到唐氏一走,母女两人相携走回屋来,武氏就问女儿这去了尼姑庵,以后若是再回金陵,她是否还要跟着薄情寡义,出事了只顾自己的萧玉琅。
唐端淑几乎咬碎一口银牙,恨声道:“娘,你还真以为我稀罕萧玉琅那个人呢。既然我已失身与他,不跟着他还能跟谁?不从他那里得到我想要的那些,我是绝不会罢休的。还有那个姓沈的,这一世我若是不报她羞辱我之仇,枉自在世为人!”
……
沈婉在荣辉堂跟其父母还有其亲弟弟世思一起吃了晚饭,又陪着他们吃了三道茶,这才出来回后面女楼去。到荣辉堂来吃晚饭,她只带了安春和安冬,夏妈妈留在女楼继续安排她屋子里的杂事。
春日昼暖,可入夜之后还是微凉,沈婉行走在路上,偶尔抬头看到夜空的明亮的星子,竟然觉得心中发热。好象隔了几十年,她重新回到了家,这里是她真正的家。
她能记得自己幼时牵着夏妈妈的手,在春夜沈家的天井玩时,偶尔会抬头看夜空的繁星,那些星子亮晶晶,朝她调皮的眨眼。她也能想起少女时,跟沈家各房的姐妹们在春夜里偷偷聚在一起玩,采摘花园里夜晚才开的昙花。
沈家是让她感受到亲情和爱的地方,处处都有让她留恋的回忆。
她已经决定要留在沈家,就要为了留下而使用各种手段,跟各种人相斗,做自己的主,做沈家的主。
沈婉回到自己的住处,夏妈妈早就已经让人给她准备好了沐浴的热水,安春和安冬服侍她沐浴。
沐浴完了,沈婉依旧要让景兰伺候自己值夜。
她要景兰到床上去跟她一起倚靠着一个大靠枕,陪她说话。景兰便上前去,脱了鞋上床,靠在靠枕上。
沈婉先就握了景兰的一只手含笑问她:“你觉着这里怎样,可喜欢,可习惯?”
作者有话要说: 谢谢亲们的支持,看到买我V文值的评,真是心花怒放,谢谢!我会继续努力哒!
第47章
景兰当然笑着告诉她, 她喜欢这里, 很快就习惯了。
因为夏妈妈已经给她和翠竹安排好了住处,就在东边那座二层绣楼底层最靠边上的那一间,而且还是她跟翠竹住一间。屋子里面家具齐全, 床,柜子,桌子,这些都有,一点都不比在萧家的时候, 沈婉给她和翠竹安排的住处差。
沈婉便笑着告诉她, 沈家修给宗房女孩子们住的绣楼住不满, 服侍她跟沈娇的丫鬟婆子们有的是地方住。
景兰其实这会儿注意力全在沈婉主动伸过来握着她一只手的手上。
好像自从到沈婉身边之后,沈婉从来没有这么做过, 两人之间唯一的一次手和手的接触还是在沈家别院时,当时沈婉教景兰写字,握住过景兰的手。
当时景兰对沈婉的手的感觉就是很纤柔, 手干燥微凉,不像她自己的手, 手指象胡萝卜, 总是热热的。自从穿越过来吧, 景兰对原身的身体有三大不满, 第一是胸小,第二就是手大,第三肤色偏黄。可仔细一想, 原身本来就是农家女孩儿,吃得不好发育不良,天天干活,最后就是她现在这个样子实在是太正常了。
她的年纪比沈婉小,可一双手都快赶上沈婉的手大了。
并且让景兰自惭形秽的是,沈婉的手形状优美,完全符合她优雅的女性气质。她的手呢,就是劳动人民干活儿的厚肉手,一点儿都不好看,感觉蠢蠢的。
这样一双手,你说有什么好握的,还一直握着不撒手,最后,沈婉的手指还状做无意地在她肉肉的手背上轻轻抚过。
这个动作一下子就把景兰撩到了,她耳根子不争气地红了,脸上也有点儿烧。
但因为是在夜晚的缘故,只是在帐外床边的小桌上放着一盏羊角灯,帐子里面光线昏暗,景兰预料沈婉并不会看到自己脸红,稍觉安心。
沈婉岂会不知道自己手上的动作会让敏感的景兰有感觉,她只是不动声色而已。
自从在沈家别院教景兰写字,圈着她,握着她的手,撩拨过景兰之后,这又是那么多天了,她都没有再跟景兰亲密接触。甚至在景兰被挪出萧家之后,她还有好几天都没有见到景兰,挺想念景兰的。那个时候,因为要操心怎么一步一步地进行和离的计划,心里有事,即便想念景兰,也得压一压。
现如今跟萧玉琅和离的初步计划成功,又回到了沈家,这对沈婉来说是一个能带给她安全感的地方,她当然想要一亲景兰芳泽。不过虽然想跟景兰亲密接触,她还是会顾忌到距离 ,不想因为放纵自己,而惹火烧身。那么最合适的一个举动就是让景兰上床来陪着自己说话,再握住她的手了。
沈婉喜欢景兰的手,肉肉的,手掌上虽然有干农活留下的薄茧,可却带给她踏实的感觉。她曾经对景兰说,她喜欢景兰多长点儿肉,景兰的手是目前对沈婉来说,最让她满意的部分。
喜欢握着景兰发热的肉肉的手,间或手指在她手背上抚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