靠脸吸粉征服娱乐圈 作者:风之克罗地亚
裴卿尘没有回答主持人的话,而是轻轻点了点头。漂亮青年此时的模样冷厉又好看,举手投足间都是气势惊人。
正在观看网站直播的粉丝们,也被裴卿尘这个眼神秒杀了。
“嗷嗷嗷嗷,裴卿尘攻气十足,谁敢说他是受?”
“我要逆CP了,忽然觉得裴许也挺好吃……”
“年下也挺带感啊,多好!”
然而也有一些裴卿尘的黑粉,紧跟着嘲讽道:“裴卿尘一下抬高了二十万,他不会是来蹭热度的吧?”
“也对,大不了最后取消出价,成功蹭了一波热度又刷存在感,真不要脸。”
“呵呵,我早就看穿裴卿尘是什么样的人了。光看他当初走红得那么快,就是他心机太深。”
倾城们也毫不退让地反驳:“你们这些黑粉才是不要脸,裴卿尘干什么了,他出价拍卖你们都觉得是黑点?”
场外观众吵成一团,慈善晚宴上拍卖情况也越发焦灼。
也许是被裴卿尘刺激了一下的原因,其余人的出价也放开手脚不再拘束,转瞬之间这架钢琴就被抬到了很高的价格。
主持人伸手一比:“两百二十万,第三十七号女士出价两百二十万!最后成功拍下拍品的人,可以获赠邵雍的一个拥抱哦,不论男女都可以!”
被调侃的邵雍有点不好意思地低了头,倒让吵得不可开交的弹幕里,零星飘过了几句“邵雍好好好萌,我想揉他的头”。
“两百五十万,两百七十万。”叫价的人太多,主持人都快喊不过来了,“两百九十万,三百一十万!”
主持人猛地一拍手,“好,三百五十万,裴卿尘直接出价三百五十万!”
全场安静了一瞬。三百五十万,已然打破了刚才许彦之那幅素描创下的拍卖记录。
一个已经去世快十年的金樽奖影后,居然还有这么多人争相追逐她的一件遗物,已然出乎所有人意料。
娱记们也亢奋地快要爆炸,他们都已经拟好明天头条的标题名称了,永远的女神楚明霞,今年爱丽时尚之夜的真正主宰!
“三百六十万。”停顿了片刻,主持人大笑,“裴卿尘有了竞争对手,看来大家都对楚影后念念不忘啊。”
不,这不是偶然。裴卿尘扭头瞥了一眼出价者,正是周全安的助理,是周全安有意抬价搅局。
裴家人正是看出自己有多重视楚明霞,由此掐住了他的弱点逼他认输。有一次就有第二次,周全安这是和他死磕到底了。
裴卿尘长睫眨动了一瞬,他估算着自己剩下的资金是否充足。
除去已经划给《欢喜城》剧组的两亿投资,外加那副素描的三百五十万,裴卿尘现在还剩不到一千万。
拍下这架钢琴倒是绰绰有余,可难免周全安不会和他死磕到底。而且场上的人个个都是人精,他的举动太明显也会惹来怀疑。
为什么裴卿尘宁可花一千万,也要拍下这架钢琴,是为了砸钱占据热搜头名么?能这么想的人还算不太出格,裴卿尘更不想让有心人细查他和楚明霞之间的关系。
对,这正是裴家人的目的,裴卿尘悚然明悟。
等到日后裴家人爆料之时,他的一举一动都会被拎出来细算,作为一项项证据呈现在所有人面前。
真是算计得精妙,裴家人已然掐准了自己的所有反应……
“钱不够的话,我这里也有。”许彦之忽然说,“喜欢就直接拍,根本不用顾虑什么。”
裴卿尘闭一闭眼,轻轻地说:“许哥,够了。”
今天这架钢琴能被拿出来拍卖,不知哪天楚明霞的其他遗物也会被公开拍卖,自己的流动资金没剩下多少,难不成还能每件都买?
裴家既然撕破脸皮,他们什么事情都能做得出来。
“不重要了,其实一点也不重要了。”裴卿尘一抿嘴唇,声音里都透着股寒意,“没关系,我能忍也能等。”
迟早有一天,他要让裴家人后悔,也要替楚明霞讨回公道。自己什么也不怕,他本来什么也没有。
眼看的青年脸色有点白还得强装镇定,许彦之着实心疼了。
不就是一架钢琴么,他一向能赌得起。哪怕当个冤大头哄自己心上人开心,许彦之也是自己乐意。
谁知裴卿尘好像看穿他的心思般,直接抬眉看他:“许哥,你别出价。”
“我知道你身价不菲,咱们也犯不着在这件事上较真。我不在乎,一点也不在乎。”
嘿,明明都快难过死了还说不在乎。许彦之拍了拍裴卿尘的手,淡淡地说:“好,我不出价。”
自己不出价,不是还有助理李林么?就算圈里人查出来他是自己助理,那又有什么关系?
他土豪有钱想买就买,也不用别人说三道四。
就这么一会功夫,那架钢琴的价格又涨到了四百万。
不管是圈里人还是圈外人,都看出这架钢琴有可能成为今天的标王。几百万换一个上热搜头条的宣传机会,仔细算起来一点也不亏。
可裴卿尘不举牌,周全安的助理也跟着沉默了。
按照周董事长的吩咐,她只要确保裴卿尘不拍到这架钢琴就好,其他人并不受影响。
“四百一十万,还有没有加价?”主持人真快麻木了,他怎么也没想到,楚明霞还有这样的号召力。
“四百一十万一次,四百一万两次!”
裴卿尘索性不看了。他就那么听着一声声报价,心里真有点不舍。
自己还是有点对不起楚明霞,竟然让她最喜欢的东西被别人拍走了。可是有周全安和裴家在,不管怎样这架钢琴都会被拍卖……
“四百三十万,林继林老师,竟然出了四百三十万!”主持人真心实意地吃惊。
裴卿尘也同样呆住了,他不明白林继为什么会出价。
作为《锦衣行》剧组的男主角,林继根本没必要和剧组最大的投资方抬价,这明显有悖他谁也不得罪的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