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来的一段时间,女人总会记起初识他的少年时,课余、课后,年轻的女孩拿着用省了几个月的零花钱买来的写真小卡,躲在学业压力的间隙里偷偷摸摸地、反反复复地看他。
当时十几岁,根本不懂什么情啊爱啊性啊的,只知道照片里的这个男人能吞噬掉自己所有的情绪,只知道自己用的是想起他来就会被再次鼓舞到的单纯而赤诚的感情。
可,工作后没再像之前那样诚恳地面对自己,心里的感情按捺地有些久以至于迷失了,所以如今只记得自己喜欢他,只记得这句话,像记住某句真理那样,突然对其中的含义感到陌生,回忆不起最初踏上这条路的理由了。
“我是因为什么喜欢他?”某天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她忽然问自己,好奇那时候自己为什么会像疯了一样地去追寻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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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半年怕感情露馅,那些喜欢的周边海报都给她藏了起来,连初中用的手机都被拔了电池,关机放在之前住的地方,没敢带过来。于是某个做完孕检的下午,她同男人打过招呼后,独自回了旧公寓。
公寓不大,三十多平,三个多月没回来,地板上已经积了一层厚厚的灰,走过就能留下清晰的脚印。
沉念之看着寂静无声的屋子,想想,决定先做简单的清扫,至少把灰尘都清理干净。而后打开放在柜子里的保险柜——密码是他的生日——把里面塞得满当当的纸片、盒子尽数取出。
还是第一次同它们分开这么久。女人拿了个软枕垫在身下,赤着足,坐在地上,小心翼翼地将他们一张一张展平、铺开,又一言不发的安静地端详。
最近的那张是离现在最久的,纸面有折痕的地方已经破损了,很不平整,保存的也不好,但那是她最爱的一张。
只要看到它,女人就能想起来,记得那时候自己都做了些什么:她爱得痴迷又不安,总觉得自己有一天会出车祸,会遇到地震,会突然离世,会忘记喜欢他这件事,所以把这张海报折得小小的,塞进书包里,走到哪里都要带着。
老师同学都觉得她怪,大家一起出游,书包里装了许多零食、饮料,重得很,多是找个地方堆起来,老师给看着,或者寄存,然后便能自由活动了。
独她一个人固执地把背包背在身上,就是简单的放下来也不肯,好像离开书包她就活不下去了一样,偏执又决绝。
“万一被偷了怎么办?万一发生火灾都烧掉了,万一有人拿错了又把它丢掉……”她的嘴里有一百万个“万一”,好像世界上的任何一件事都会变成让她失去这张海报的理由,于是固执道,“我就是死也要和我的书包死在一起。”
想起这句话,成年后的她没忍住,在静谧无人的公寓里笑出了声。
所以为什么会说出这种话呢?她盯着海报上的男人,耐心地回想。
沉念之并不是专注于追星的那种人,或者说,在认识他之前,根本不追星,不了解娱乐圈也不认识几个圈内人。
应该是和同学一起去唱歌,她在某首歌的MV里见到了这个男人,也不能说是一见钟情,是某一个眼神、角色说的某一句话或者一个动作打动了她,让她痴痴地感动了良久,又记着这个男人整整一周。
后来有一日,她坐在书桌前写作业的时候,忽然想起他,发现自己快要记不起他的模样了,记不起他的眉眼唇鼻,而后毫无理由的痛哭了一场,又意识到这辈子再也不会有如此强烈的悸动了,才决定去找这个人。
初中生,找人没什么门道,稚嫩又笨拙。再加上时隔大半个月,想不起当时都点的什么歌,歌曲里的高潮部分都有什么歌词,和朋友手舞足蹈描绘MV内容也是无用功。让寻找他变得更为困难。可少年人有一个非常令人羡慕的特点,就是固执,就算撞了南墙也不肯回头。
自那之后的每一节信息课,做完老师布置的作业,她便一头扎进互联网的世界里,在不同的音乐榜单中流连徘徊,看了上百乃至上千首歌曲的MV,才终于在初二升初三的暑假找到了他——舒明远。
那一年,他25岁,已于年初宣布隐退,在公众面前销声匿迹。得知这个消息,她连着好几天都食之无味,说得夸张些,心里总有一种“君生我未生,我生君已老”的惆怅感。没有一点办法,沉念之翻遍了全网也找不到媒体和狗仔带来的近况爆料,只好往回去找他曾经的作品、采访、综艺,又花了好多钱买来了一张他的绝版海报。正是手上最破旧的一张。
二手卖家出价那么高,拿到手的时候,它就已经折了角,可她还是觉得很开心。这个男人不再是某一日的惊鸿一瞥,一个无名氏。他们之间的距离变得更近了。
而她对这个人的喜欢,是在考古这些资料时慢慢累积起来的。
他很敬业,也很努力,加上专业出身,就算他再怎么自称自己的作品不过及格线水平,也还是比其他同行高出一大截,都不需要多余的滤镜。
当然不止是性爱电影,他能力这么强,不用完全依靠这种哗众取宠的东西博取观众的喜爱。他什么都拍,感兴趣的题材,商业的、文艺的,去朋友作品里客串也是常有的事情。她认识他的那个MV便是他友情出演帮忙带动唱片销量的。
但他不喜欢营业,搞失踪是他常用的伎俩。经常是突然消失半年、七八个月,然后又不给人准备的忽然冒出来,带着新的作品配合资方打宣传。也许是足够专注,所以他拿出来的东西一次比一次更优异,也让他在24岁成功登顶影帝。
他非常自信,又不虚荣,不觉得有很多人追捧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情,常和粉丝唱反调,他总说,“你们现在喊我老公,等我过几年不火了,肯定又去喊别人。姑娘,你们做不到只爱我一个人,我也做不到只和一个女人来往。干脆谁也别管谁,大家都活得自由些。”他根本不吃粉丝们要他洁身自好的那套逻辑,除了不闹绯闻,不做败坏自己形象的事情,其他的来者不拒。
这当中最让她着迷的,当属他对待喜爱之物的态度。某一次访谈,主持人在节目里问他最喜欢什么样的女人。他回答,“我喜欢会跳舞的,那种有灵动美的人。不瞒你说,我很喜欢女人的身体,觉得它是世界上最美的东西。”
老生常谈。每次他都是这么回答的。直接,不避讳,爱把男女那些事挂在嘴边,好像离开性就活不了,只要提到女人,说不到三句就会开黄腔,家常便饭。可他的言语、行为都不脏,他的喜欢就是喜欢,是心向往之的喜欢,若是遇到了能让他眼前一亮的女人,哪怕是在节目里,他也会盯着那个人一直看,大方,一点儿也不知道躲藏。
大多数节目问到这里就会停下来,或者调侃几句他怎么这么敢说。可这次多了些意外,主持人好奇问了一嘴,“如果现在有这么一个符合你想象的女人站在你面前,你会怎么做呢?”
话一出口,哄堂大笑,几位嘉宾都在等他说那一惯爱用的虎狼之词,笃定他肯定会回答:当然是好好地干一场。他会说这种话,他说得出来。
谁知道他听见这问题,破天荒愣了愣,又思考了小半分钟才回答,“这样的人我到现在也没碰见过。”语气里满是苦恼。不过没苦恼多久,就给出了自己的答案,“如果真有机会,我应该会把她的羽衣藏起来,不许她再回天上了。”*化用《搜神记》羽衣仙女*
她到现在都能想起男人在说这段话时所用的神情、姿态和口吻。温文尔雅,坐在一张木质的凳子上,不像别人那样拘谨,他反倒舒畅,翘着二郎腿抬起一只手撑着下巴,连眼神都是波光粼粼的,明亮而澄澈。
若是放到现在听,肯定要被黑粉指责自私自利。可她坐在自习室里看完这段的时候,如无意外地被再次打动了,又想,这世上怎么会有温柔又霸道的人,怎么会有这么真实的人,俗人。那副坦然自若的模样,那副一点也不觉得自己做的有什么不对的模样,就好像在说,“要是遇见心上人,就算配不上她,我也要把她留下来。”
她也想把他留下来。她也想把他的羽衣藏起来。
也是从这一刻开始,她开始学他做这种不知所谓的事情,像一个疯子,改选舞蹈专业,从零开始,比自小就有基础的同学更努力。可惜运气不好,进了娱乐圈,又从零开始,刻苦地磨砺自己的演技,想在更高更大的平台被他看见。可惜运气不好,最终以一个岌岌无名的情人的身份爬到了他的床上。于一个冰冷刺骨的清晨,一丝不挂,被干得起不来床。
“叮——”放在身边的手机忽然响了,女人拿起来看,才发现快要七点,时间过得好快,一转眼就是七年,她追寻的那个人如今就在身边。
男人问她需不需要上楼帮她拿东西。她看了眼满地的旧照片,抿了抿唇,低头发了条“不用”后,把这些回忆全部收起来,锁进保险柜里。
以往的爱意属于以往。现在的感情属于现在。不能混为一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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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是肚子一天天大起来的原因,最近他会选择早点出门上班,把加班时间放在清晨六七点,而后按时下班回家陪她。
他不会刻意说这是因为她,她也不会刻意评价这样做是好还是坏。正如他们之前商讨好的那样,男人主动靠近,女人照单全收。但肯定是开心,虽说他就算暂时放下工作陪着自己,最终怀胎十月的那个人都不会更改,可无论是坐在椅子上休息,站起来走几步,还是一起睡觉,能看见他就会感到开心。
习惯了不在外人面前多加炫耀,她上了车后,与他分坐商务车后排的两边。他要再工作一段时间,她则抱着男人为她准备好的水果拼盘安静地、慢悠悠地吃。
大约是车子开到了某一个路口,正巧遇上超长的红灯,她觉得没有那么颠簸,坐得舒适了,才开口同他说话,“哥,你要是想看的话,我也不是真的不能跳舞。”没有之前那么别扭了,这会儿觉得偶尔讨好他,不藏拙也没什么大问题。
舒明远在继续忙了两三分钟后,把手上的东西彻底关闭,才轻笑着回头接话,“你不是才和我说,身上的功夫都不在了,没什么好跳的。”他当然听得懂女人的意思,懒得讨好他。
要是一个月前,她听到这种话肯定觉得下不来台阶,脸上挂不住面子,再不提这种建议了。可是爱人者从不在意这些徒有虚表的事情,更不要提当下这种明知他已经对自己产生了好感的时刻。也该给他抛根橄榄枝,又或者,把绣球高高的挂起来。
“女人说的话你也信。”她从果盘里叉起那块刚才就留好的最红最大的西瓜,抬头给他送去,要他赶紧吃了。等叉子空了,她才继续说,“怀孕做不了那么激烈的动作,但是随便跳一段问题不大。以前在酒桌上常做这种事,做得还挺好,不知道你愿意看么?”
果然,一听到别人都见过,他的神情便发生了变化,不能说吃醋,至少是某种胜负欲起来了。他把口腔里甜蜜的汁水咽下去,想着怎么也该做最了解想追求的这位女性的人,于是回答,“家属不觉得累的话,我很乐意看。”接着凑近了吻她,“水果很甜。”
所以,他们的第一次正式约会,是在家里的一间空房间里,没有浪漫的红烛和可口的美食,没有昏黄的灯盏和婉转的唱片。若是看得仔细些,很轻易就能瞧见整个空间里装满了悬浮飘摇的尘粒。
他随便找了个凳子靠墙坐着,她穿了件还算宽松的舞衣在正中间站着。
两个人都没说话,好像在这一瞬失语。
虽说是刻意讨好他,但沉念之没有刻意编排接下来要跳的动作,最多用了一周的时间去专门的老师那里了解下哪些动作是绝对不能做的,再做了做简单的热身运动。筋骨当然都硬了,不软,技术类的东西都是这样的,只要停下来,便会一直退步。但她想给男人看的,并不是舞蹈本身,或者说,舞蹈只是一个载体,真正要给他看的,是她自己。
闭上眼睛,她听着一旁录音机里传来的乐曲,轻缓地舒了一口气,而后踩着乐点踏开了此间的沉寂。
若是寻常人,肯定会在这一刻感到无比紧张,指不定犯上不少低级错误。她不这样,因为回到了更为熟练的领域,所以那些动作就像是从水底浮出来的泡泡,说不出来的自然和舒畅。她都没想有人在旁的事情,不在意,不在意他的看法,这一刻,她只负责向他介绍自己,介绍那位本该站在万众瞩目中经由旁人介绍的自己。
知道想要追求的这位女性会跳舞,实在出于偶然,至少百科上没有相关词条。那天遇到一位知道他养了这位圈内闻名的白鹤的朋友,闲聊了几句,忽然听见那人说,“你还真找了位会跳舞的,看不出来你那听起来就很装逼的‘独立宣言’竟然是真的。”
“什么‘独立宣言’?我一向都说真话,说了喜欢就是真的喜欢。”他皱了皱眉,抬起手中的酒杯与对方碰了碰,不知道这种调侃是从哪里冒出来的。
“你喜欢也正常,大家都喜欢她。”来人给他比了个大拇指,表示十分欣赏这位女性,欣赏如今站在他眼前的女性。
“你喝多了,说什么胡话。”那种在酒桌上跳的艳舞,他看得太多,胆子大点的就直接脱光了。什么舞蹈,那些人只把它当作哗众取宠的东西。她也那些人没什么两样,没什么不同,叫她脱,她肯定就会脱。
这种刻板的观念,近来得到了极大的转变,男人突然意识到,虽然她做的都是寻常事,可本质不是寻常人,便心生了好奇之意,想要看看大家都夸赞的到底是什么样子。没有特别期待,但他有做好会被她吸引的准备,一如半年前大家都说她好睡,他只是笑笑不肯苟同,却在品尝一回后诚实地对她的身体上了瘾。
她是真的不一样。那些女人,非专业的,身体上在动,可心啊神的都落在男人身上,见他们笑就把那一秒的动作重复做几遍,见他们皱眉便再不做类似不讨好的动作,毫无章法、没有逻辑、不沾魂魄,像是把零部件随意拼接起来,而后递给他看一样。他不喜欢这种东西。
现下再看,看她那一双眼睛,好像在看某处,实际上什么地方也没看,她的全部注意力都藏在每一个转手、弯身、勾脚、侧脸的细节里,收于她素洁白净的指尖内,展于她纤弱有力的肩背上,挂于灵动轻巧的足弓里,又衬在她如痴如醉的容颜外。
恍然间,此处已不再是逼仄狭小的二三十平的小房间了,它在这一刻无限大,无天无地,叫人置身于星海沙河,又与广袤深渊融为一体。
又是一个鼓点,她往前点了一步,旋即腾空、转身,回头往他这边看了一眼。不是在看他,只是不凑巧要往这个方向来,于是无意中与他对视了一眼,很短,不到半秒。
正是这一眼,把她沉浸在个人世界里的灵魂扯了出来,要她忽然僵在原地,不能动弹,忍不住抬眼再去找刚才投向自己的那道视线。
她不肯动了,那一双美目直勾勾地看着他,没有几秒,眼泪就掉了出来,热的,滚烫的,要把她的心燃着。
是这种眼神,他看向自己的眼神同许久之前他说出那段话时看向镜头的眼神一模一样,一点点喜悦,又参杂不少喜爱,它不殷切,不热烈,非常克制,就是那个躲在树木后面窥视仙女嬉戏玩闹的俗人样子。他居然会用这种眼神打量自己……不敢多想,泪水变得更汹涌了,就连嘴唇也轻颤起来。
女人朝他走了过来,不慢,但因为同时在摘身上的衣服,所以走得也不快。她不解释自己现下的举动,他也不问。等到身子几乎裸了个干净,她坐上了他的大腿,那眼泪依旧没停,一颗一颗往下滚,好像深藏在心里的感情终于得到一个答案了。
“好看么?”沉念之低头看他,看着这对水光潋滟的眼睛,把手上的面料塞进他的手心里,一举一动,都在问他要不要。
他咽了口口水,主动地攥住了她递来的东西,而后抬起另一只手摁住了她的后脑勺,用力地吻住了她的嘴唇,似要把她吞下去。
“不会再让你穿舞衣了。”
《不得不做》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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