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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八十六章 诗魁与钓鱼

    江枫的毛笔字来自于贞观,观摩的乃是王羲之的行草。
    却又注入了自己的感情在其中。
    出了王羲之的行草之外,还有李世民的飞白体以及宋徽宗的廋金体。
    三种字体可以随意交换。
    行草有着一种飘逸、笔力丰满遒劲、笔法的擒纵转换、字形的奇正相生、字与字之间的布白停均,都是让人叹为观止。
    被称之为一代书圣的王羲之,其笔法很少有人能够完全临摹的会。
    但是观江枫之笔力,却已经和书圣不相上下了。
    不管其诗句如何。
    但看这一手笔走游龙的行草,便已经是赏心悦目。
    让所有的学子汗颜了。
    “毕竟西苑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站在后面的一些学子,只能是看着江枫那仙人之姿,心中吃着醋布。
    而看清楚了江枫所写的诗句之后,便有学子忍不住,读了出来。
    顿时,再一次惊艳了所有的学子。
    有人究其一生也未能写出一首传世的上佳之作,有人苦尽心机也出不了名。
    还有人日夜苦读、年年参加科举考试。
    却未能进士及第、登临龙门。
    有人就算是进士及第、登临龙门,却还是前途未卜,小有名声,但是这名声也并不怎么显。
    没有一个朝堂之上的大儒,看得上他的诗歌文赋。
    有人借助诗会博一个名声,博一位女子的欢心。
    却发现,自己竟然成为了别人的垫脚石。
    江枫停下了笔。
    “各位,献丑了。”
    大家都是神色各异,这要是献丑了。
    那他们已经是无地自容,直接找一个地缝钻进去算了。
    此刻,薛绍很想要毁了这一张宣纸。
    更想要给自己几巴掌,当真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有一些自作自受了。
    嘴角带着一些尴尬,笑着说道:“没有想到少东家竟然如此大才,当真是大隐隐于市。
    今日这诗会,这一首荷花诗,当之无愧地成为诗魁。
    大家,应该没有意见吧?”
    薛绍看了看宋之问,对方点点头,再看看了王适,对方连忙点头。
    至于其他的学子。
    那就不用看了,连宋之问都不能出手,剩下的那些学子,本就是一个陪衬,现在估计更是指望不上了。
    当下只好咽下这苦果。
    江枫拱手施礼,淡然又有一些低调,更是赢得了这些学子的尊重。
    这才是真正的君子之风啊!
    另一边,涟漪提着裙子风风火火地跑进雅间,见到太平公主翘首以盼,连忙说道:“小姐,小姐,大郎太厉害了!”
    太平公主连忙问道:“怎么呢?”
    涟漪气喘吁吁地回道:“大郎成了今日诗会的诗魁!写了一首荷花诗。
    毕竟西苑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太平公主听完,眼前一亮。
    “我就知道,大郎肯定是才高八斗,但是并不怎么喜欢显摆的君子。
    太好了,大郎的诗成为了诗魁!”
    太平公主宛如一个欢快的精灵一样,在房间里面跳着,还转身轻舞。
    让涟漪目瞪口呆。
    太平公主对大郎好心很上心,这是……。
    作为公主殿下的丫鬟,涟漪算是一个知书达理、聪明伶俐的女子,自然明白太平公主的一些小女儿心思。
    ……
    江枫卷起宣纸直接带走了这一首诗。
    毕竟他这笔法,留下来则是便宜了薛绍,对此,有些小气的江枫,自然不会这样做了。
    倒是薛绍,嘴角一抽。
    对方走的如此干脆,做的也是如此干脆。
    当真有一种赔了夫人又折兵的心痛感。
    既然诗魁已经出来了,薛绍为自己出名的诗会,也算是结束了。
    今天这诗会,当真是让人大开眼界。
    “走吧,我们去钓鱼,如何?”
    太平公主看着江枫手中的一卷宣纸,面带欣喜的笑容,问道:“大郎,我可以看一看你所做的荷花诗吗?”
    江枫直接递过去,说道:“有何不可。”
    太平公主接过来,展开之后,便见到行草之字体。
    她对于字体并没有很深的研究,所以也不知道这一手行草到底有多好。
    只是觉得,这一张宣纸上面的每一个字,都那么的好看。
    “毕竟西苑七月中,风光不与四时同。接天莲叶无穷碧,映日荷花别样红。
    大郎写的诗,当真气象宏大,仅仅是看着这首诗,我就能够见到那外面那池塘中的荷花之景。”
    看得出来,太平公主的确是非常喜欢这一首诗。
    江枫便直接说道:“既然六妹你喜欢,那这一首诗,便送于你了吧。”
    太平公主脸色微微一红,又有一些不好意思起来。
    对方送的并不是什么情诗。
    可是对于她而言,只要是江枫送的,那就是有着特殊的意义。
    “这,怎么好,大郎写出的能传世的上佳之作,就,就这么送于我……。”太平公主带着一些青涩,还有一些羞意。
    既想要这一手经典之作,有担心就这么拿着,耽误了江枫出名的机会。
    对于江枫而言,这样的诗句,他可以说出三百首来。
    当拿来变成了习惯。
    也就是习惯成为了自然。
    “无碍,诗歌文赋于我而言,并没有什么难处,既然你喜欢,这一首,送于你,也当做是你带我来看了看这个诗会的谢意。”江枫温文尔雅,和那薛绍咄咄逼人相比。
    太平公主更喜欢江枫这般俊秀又淡雅,和那些世子都不同的性子。
    特别是这种,对于名利非常淡薄。
    有一种无欲无求的平淡处世方法,就显得他已经有一些超然物外了。
    “多谢大郎,这首诗,我真的很喜欢呢!”太平公主亲自收好了宣纸。
    然后便和江枫一起走出了东阁,上马车之前,太平公主回眸看了江枫一眼。
    这一眼,与江枫的眼神相撞。
    便又是一只小鹿,连忙躲开了,受惊中带着一丝雀跃,又有一种青涩。
    两人来到了城外鱼台,就见到有人已经在那里钓鱼了。
    正是前几日,带着江枫来此的郑风炽。
    其人也见到了骑着夜玉照狮子的江枫,以及跟在后面的马车。
    “哈哈,英雄配好马!说的便是少东家啊,本就英姿不凡,如今其上这白马,怕是要让长安的一些少年俊才羞煞不已。”郑风炽是真的觉得也就只有江枫这样的人,才能够配得上这白色的高大骏马。
    江枫翻身下马,对着郑风炽微微施礼,说道:“没想到,在这里还能够遇到郑大郎,今儿的收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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